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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撫養費不給怎麼辦才好

孩子撫養費不給怎麼辦才好

雖然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已經確定好有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哪一方支付撫養費,但離婚之後,往往出現應當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拒不支付的情況。那現實中,要是夫妻離婚之後,孩子撫養費不給怎麼辦才好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後需要支付多少撫養費

子女的撫養費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離婚之後孩子撫養費不給怎麼辦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二)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其實對孩子的影響是很大的,往往會給孩子造成一定的傷害,這段期間就需要正確的引導孩子,不能因為忙於離婚的事情,就忽略了對孩子的關心,這樣會很容易讓孩子變得偏激,甚至在性格方面出現扭曲。那一般離婚之後孩子撫養費不給怎麼辦呢,上文中為大家提供瞭解決方式,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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