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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撫養費法律規定給多少?

農村撫養費法律規定給多少?

一、農村撫養費法律規定給多少?

農村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算法可以參考我國《婚姻法》第37條規定來計算,子女撫養費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具體的計算方式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無固定收入的,依據當地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獨立生活時至。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只規定撫養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財物折抵撫養費。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給付期限及方式,直接關係到子女的切身利益,關係到子女今後的生活。因此,離婚時,應將他們明確地寫在民事判決書中。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增加撫養費的數額?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綜上所述,現在農村離婚也不再奇怪,不少人過不下去只能離婚,而孩子是雙方的,離了婚也應該盡到撫養義務。雙方談撫養費的時候,發生爭議的,可以參考相關法律規定,按照一方的基本收入衡量。如果當事人感覺撫養費過高難以承擔,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