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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19歲孩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19歲孩子怎麼判

父母離婚19歲孩子怎麼判

如果是訴訟離婚,在離婚中各方不能對撫養權作出明確,法院判決離婚的,法院也會在撫養問題上給予明確。但通常來説,撫養權問題只在子女18歲前討論,子女一旦成年過了十八週歲,如還在接受高中以下教育,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孩子撫養權;如不上學,則不存在孩子撫養權的問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但總有例外:

1. 孩子先天性殘疾,不能自立的。對於此類情況,法院仍需根據夫妻雙方各自的情況確定誰是撫養人。在跟誰生活的問題上,可以由子女自己選擇。

2. 孩子還不能自食其力如讀書的。這種情況下,孩子將來跟隨生活完全可以由孩子自己決定。

這裏説一下成年子女的撫養費問題。根據規定,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綜上所述,孩子已經19歲,是正常孩子的情況下,父母的婚姻破裂而訴訟離婚完全不涉及到19歲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作為成年人的孩子也已經具備可以靠自己過好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是對於因先天原因而不能自食其力的父母還是需要對孩子進行撫養義務。父母作為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的監護人,還是需要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

標籤:離婚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