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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多久上户口

新生兒多久上户口
户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在《辭海》(1989年版)中對户的含義有六種解釋,其中有兩種是對我們常説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國當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立户的稱為家庭户,而把以“無血緣關係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户的,即由業緣關係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稱為集體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管理,也稱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户政學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蒐集、確認、提供本國公民的個人身份、親屬關係、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國家行政管理。
新生兒出生後應該及時申報出生登記。那麼,這裏的及時通常指多長時間呢?
一般情況下,這裏的及時指在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內。具體規定是;新生兒出生後一個月之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新生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有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嬰兒落户必須提供:
⑴父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⑵出生醫生證明。
⑶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結婚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標籤:新生兒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