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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是監護人嗎,有什麼要求

媽媽是監護人嗎?有什麼要求?

當父母的婚姻發生病變,決定離婚時,就會對監護權進行分配和爭奪。這時候法律會怎麼判,有什麼規定,其中監護權是對未成年人的一種保護,那麼,媽媽是監護人嗎?有什麼要求?本站的小編做了有關介紹和説明,大家可以看一看。

一、爸爸媽媽誰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都是第一監護人

法律上監護人並沒有區分為第一監護人、第二監護人,作為父母均是監護人,沒有第一、第二之分。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按照以下原則來確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3、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4、沒有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夫妻離婚以後,監護權一定歸屬父親嗎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慮,不再想當然爾歸給父親,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子女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劃、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作為判斷子女監護權的依據。監護權判給對方,如果對方不照顧孩子,該怎麼辦監護權歸屬一方後,就應該對未成年子女負起教養責任,如果行使監護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時,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請求法院變更監護權。

二、夫妻離婚以後,監護權一定歸屬父親嗎

對子女監護權的歸屬,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慮,不再想當然爾歸給父親,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歸屬,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子女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子女的意願及態度、對子女的教養計劃、與子女的互動與感情狀況等種種因素,作為判斷子女監護權的依據。

三、監護權判給對方,如果對方不照顧孩子,該怎麼辦

監護權歸屬一方後,就應該對未成年子女負起教養責任,如果行使監護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時,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請求法院變更監護權。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媽媽是監護人嗎?有什麼要求?的相關內容,對於監護人是爸爸還是媽媽這也要看孩子的意願,法律會根據孩子的心身發展來決定監護權到底歸誰,最後大家還有疑問的話,歡迎諮詢365的在線律師,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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