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再婚

子女有義務贍養再婚父母嗎

再婚1.39W
子女有義務贍養再婚父母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孫子女有義務贍養祖父母嗎


法律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這是一項具有一定前提條件的法定義務,孫子女並不一定要贍養祖父母。

老李夫婦是城市近郊的農民,育有一子。兒子和兒媳一直生活在城裏,育有一女。雖然不住在一起,但老李並不擔心,因為兒子孝順,以後養老送終肯定指得上。然而,天有不測風雲。老李67歲那年,兒子突然患病去世,老兩口白髮人送黑髮人。

如今,老李夫婦已經年近八旬,地裏的活兒幹不動了,老太太還有糖尿病,老兩口的基本生活都無法保障。無奈之下,老李只好和已經工作的孫女商量,看看她能否每月適當地給點生活費。老李的孫女從小生活在城裏,跟爺爺奶奶的感情並不深。父親去世後,她基本就沒怎麼看望過兩位老人。所以,對於老李提出的要求,她當即拒絕,認為自己不是老人的子女,也並非由老人撫養長大,所以在法律上沒有義務對老人盡贍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孫子女到底有沒有義務贍養爺爺呢?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