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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證遺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律師見證遺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律師見證遺囑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首先確認立遺囑人的精神狀況,是否意識清楚,證明意識清楚,最好提前做個全身體檢。

2、確認立遺囑人是否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應單獨與立遺囑人座談,尤其是二人做遺囑時。

3、要有兩名以上律師共同見證

4、核實立遺囑人的身份。

5、如果是年齡較大的立遺囑人,立遺囑時應全程錄像、錄音。

6、核實繼承人情況,核實有無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

7、最好是自書,自書遺囑應由本人書寫,簽名;如不能自書,可以打印,但要向立遺囑人宣讀,且打印人要在遺囑上簽字確認,要拍照或錄像。

8、代書遺囑由律師書寫,由立遺囑人、見證律師、其他見證人簽名。

9、錄音遺囑也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且見證人的身份要在錄音中有體現。

10、出示財產相關證明文件。

11、律師見證的空間應當是律師本人在見證時視眼所能見到的範圍。不得對視眼所能見到的範圍外的事情寫出見證書內。

二、律師見證遺囑的好處

從遺囑的上述定義和特徵方面,律師對遺囑見證具有以下方面的好處。

1、能對遺囑的遺產有效性進行把關

遺囑人只能對生前的有效財產立遺囑予以處分。實踐中,很多遺囑人對不屬於自己的遺產也列在遺囑之中,比如夫妻共同財產等。由於遺囑裏處分了不屬於遺囑人自己的遺產,為今後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2、能對遺囑的形式有效性進行把關

遺囑必須具有法定的形式和要求,法律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在長期的社會發展中所總結的出來的規範性經驗。比如,遺囑的書寫、簽名、見證人、遺囑的執行人、必須留下的遺產份額等等。這些在法律和操作中有嚴格的規定。相比隨意書寫一份遺囑,律師見證指導的遺囑在遺產分配、遺產分割執行、遺囑文書內容等方面具有科學性、合法性,有些情況下更符合情理人倫。

並非是所有人的遺囑都是需要有見證人才能訂立的,只有採用代書、打印等方式訂立遺囑時,才需要有見證人,自書方式訂立遺囑時無需任何人見證。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與遺產的繼承沒有關係的自然人,都可以是遺囑的見證人。

標籤:律師 遺囑 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