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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繼承人去世無遺囑繼承手續有哪些

一、被繼承人去世無遺囑繼承手續有哪些?

被繼承人去世無遺囑繼承手續有哪些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為公安機關或醫院出具的證明,如:死亡人員銷户後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書。

2、遺產證明。如: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存摺或存單,其他財產如股票、基金、公積金、保險金等,需由相關單位出具附有賬户號和財產數額的證明文件。辦理房產繼承還須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調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親屬關係證明須詳細寫明死者的父母親情況、配偶情況、子女情況,已死亡的人員可不寫身份證號碼。

4、其他證明文件,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係證明、户口本。

二、沒有遺囑的遺產怎麼繼承?

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三、繼承房產過户的流程是什麼?

1、找房屋評估部門對房屋評估

繼承人要自己找相應的有權威的房屋評估部門對要繼承的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主要從房屋的房齡、樓層、地段等進行。評估之前,要先説明是進行繼承產權的評估,這樣評估價會比市值少25%左右。若自己不找評估部門進行評估,接下來的公證部門自己會按照市場價進行評估,反而不划算。

2、到公證處做繼承公證

房屋評估後,帶着評估報告去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同時繼承人需要隨身攜帶上以下資料: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的遺囑原件、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在生活中,辦理繼承公證是最容易讓一家人出現分歧的地方,尤其是繼承人不止一個的時候。

3、進行房屋測繪

通常被繼承的房屋的原房產證有房屋測繪平面圖,就不需要重新請測繪公司測繪了。如果房產證為老舊的房產證,上面的測繪圖為鋼筆印記,房管局無法提取圖片,就需要重新測量。另外,如果房屋面積存在爭議,也需要重新測繪,以便進行房屋登記。

4、到房管局辦理繼承登記手續

攜帶繼承證明文書、房產證、房屋測繪圖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向工作人員領取一份《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將資料提交。隨後辦理人員進行受理,核對併發送回執。等所有材料都審核完成之後,就會向繼承者發放,已經更改過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繼承遺產過程中要提供的這些手續也跟當事人繼承的遺產類型是有關的,比如是繼承房產的話,就得提供房產證,繼承股權的要提供股權協議書結婚證能證明是夫妻關係,户口本能證明是父母或子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