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超過20年沒繼承還有效嗎?
一、遺產超過20年沒繼承還有效嗎?
繼承是沒有期限的,只要確定繼承資格,任何時間都可以辦理繼承。所謂的二十年是指繼承糾紛起訴的時間,不是繼承的限制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的規定百,繼承權糾紛提起的訴訟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度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也就是説繼承人之間或是財產繼承本身存在分歧或麻煩,應在2年之內提起訴訟,最長期限內如果超過20年,即使問題依然存容在,也不得再進行訴訟了。
二、遺產繼承的順序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繼承法》第10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繼承法》第12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繼承法》第27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順序的明確為遺產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時還應注意的是,在遺產的分割中,應堅持男女平等,養老育幼、照顧病殘,以及互諒互讓、團結和睦的原則。即便是立有遺囑的情況下,也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以及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對於遺產繼承的具體順序和相關情況的認定,在繼承法中已經進行了明確規定,涉及到具體的繼承時間和時限,是基於實際的遺產情況而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當地的公證部門,並對相關繼承權進行公證處理。
-
爺爺房子孫子如何繼承?
律師解析:首先,法定遺產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再次,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
-
死亡賠償金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答:不屬於。律師解析:死亡賠償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一種損失。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被繼承人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訂立遺囑必須符合形式要件以及實質要件。公民訂立遺囑可以採用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公證遺囑的方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證遺囑是所有遺囑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法律依據:《民...
-
動遷能夠不通知全部繼承人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動遷需要通知全部繼承人,如果繼承人不是一個,協議須所有繼承人簽字才有效,一個人不代表其他人。建議與其他繼承人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簽定。繼承相關手續如下:1、先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夫妻雙方,持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死亡證、房產證原件等,一起到公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