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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遺產起訴書

繼承遺產起訴書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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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起訴書怎麼寫

遺產繼承案件的當事人,應當是全體繼承人。提起訴訟的繼承人列為原告,其餘繼承人列為被告。起訴狀中應載明當事人的身份信息、遺產的內容、被繼承人的情況和遺產分割的具體要求。相關的證據材料中應能顯示被繼承人、繼承人的身份關係、遺產基本情況。繼承案件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證據材料後,若符合條件,法院即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