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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重婚或者包養會怎樣處罰

同居2.71W

一,當事人重婚或者包養會怎樣處罰

當事人重婚或者包養會怎樣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5條規定,對重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配偶,一切公開的或變相的的結合都是非法的。;已經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離婚後,始得再行結婚。納妾者亦應按重婚論處。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無效的原因,在刑事上應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責任。按照中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均須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在實行單一登記婚的中國,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不論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構成。

2.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在認定重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重婚的問題在既定的法律上可以進行法律上的處罰,但是包養的問題,如果自己在既定的基礎上就不會有法律上的限制,所以自己需要在道德的道德的基礎上進行問題的有效解決,所以問題的處理更多的是當事人的協商處理,自己需要理性應對。

標籤:包養 重婚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