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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給父母3000算轉移財產嗎

每月給父母3000算轉移財產嗎
律師解析:每月給父母3000元的,不算轉移財產。法律明確規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因此,成年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應當按時給予一定數額的贍養費,當事人每月給父母3000元的,應當屬於贍養費,屬於這種情況的,不屬於轉移財產,法律是認可該行為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