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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離婚協議書是否算離婚?

離婚1.51W
有離婚協議書是否算離婚?
律師解析: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及發放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不是普通的合同關係,是涉及人身關係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婚姻登記機關的備案登記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除了簽訂離婚協議書,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所以,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後,解除婚姻關係還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僅僅是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雙方未辦理離婚登記,簽訂的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一旦雙方協議離婚不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分割共同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