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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動判離婚?

離婚1.56W

一、分居多久法院自動判離婚?

分居多久法院判自動判離婚?

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分居多長時間都不構成自動離婚的條件。解除夫妻關係,必須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法院訴訟判決離婚的方式。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對於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並攜帶雙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

訴訟離婚,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户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並於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後,耐心等待開庭就可以。只要法官經過審理認定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二、離婚登記的程序是什麼?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8、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籤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佈: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綜上所述,在我國夫妻要想解除夫妻關係,可以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或者向法院起訴,離婚判決書和離婚協議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法院判定分居兩年以上,在雙方感情破裂的情況下才能支持原告的離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