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過錯方賠償多少?
一、在離婚過錯方賠償多少?
1、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首先對雙方進行調解,如果無過錯方對過錯方的過錯給予諒解,過錯方也也願意接受調解,則雙方存在調解的基礎,法院會調解處理。
2、如果雙方確實矛盾無法調和,或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則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
3、法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照顧。
4、無過錯方也可以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提出賠償要求,具體的數額則要根據無過錯方的損害程度(包括精神損害)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
二、出軌離婚賠償的標準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為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在實際操作中,由於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離婚賠償還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實際操作中,則需要根據以下標準來確定:
1、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於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託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2、婚外情過錯方具體的出軌情節。如重婚與通姦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姦行為相對來説,其情節較輕。
3、婚外情過錯方的過錯程度。如,婚外情一方與第三者的行為,是不是嚴重影響了無過錯方的生活。
4、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
綜上所述,離婚過程中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如果對於其中存在過錯方的,雙方就離婚問題不能達成一致,那麼就可以通過起訴,法院會根據過錯方的行為來確定應該如何向另一方作出相應的賠償,並沒有具體的數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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