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要賠償錢嗎

離婚9.32K

一、女方提出離婚要賠償錢嗎

女方提出離婚要賠償錢嗎

女方離婚是否要賠償男方,當事雙方可以先進行協商,如協商不成,由法院來判決,而不由男方説了算的。法院會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來判決:

1、“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2、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3、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4、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養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予以補償。

5、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男方哺乳期提離婚合法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有下列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一、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二、分娩後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三、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民法典這樣規定是從保護婦女、胎兒、嬰兒的合法權益出發,限制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這是因為婦女處於懷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會增加婦女的精神和經濟上的負擔,嚴重損害婦女身心健康,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和嬰兒的健康成長。

但也有例外,根據審判實踐,主要包括以下情況:一是男方有充分證據證明女方婚後與婚外男性發生性關係(包括賣淫、通姦、姘居、重婚等行為)而導致的懷孕、分娩、中止妊娠行為的;二是確有不能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事由,如女方威脅男方的生命或者嚴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權益的;三是女方對男方有虐待或家庭暴力,男方不堪忍受的;四是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結婚的疾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不宜生育的;五是女方對嬰兒有虐待遺棄行為的;六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下落不明的。上述情況,不是女方存在過錯,就是女方不盡對嬰兒的撫養義務,致使其喪失特別保護的必要,因此男方可以提出離婚請求。

我國的人民法院在判決這類案件時,也應照顧這類婦女的合法權益。如有子女的相關的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支付另一方的撫養費,按照這類撫養人員的實際情況進行辦理。確保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利益進行判決。

標籤:離婚 女方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