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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寫離婚起訴書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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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找律師寫離婚起訴書要多少錢?

找律師寫離婚起訴書要多少錢?

律師寫離婚訴訟書通常需要200-500元左右,具體根據案件情況和事務所收費標準。實際上離婚訴訟書的費用不是離婚訴訟中的主要費用,其中主要還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法院執行費等等。

離婚起訴書自己也可以寫,當然,要是自己不會寫的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把自己的情況跟法院接待法官説説。

二、訴訟離婚判定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離婚制度。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願意離婚,但在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上不能達成協議的;

(3)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為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

對於符合登記離婚條件的合意離婚,如果當事人基於某種原因不願意進行離婚登記的,也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説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三、離婚訴訟管轄問題是怎麼樣的?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於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起訴書需要在起訴時就需要寫,但對於當事人需要支付一筆費用,不同的律師代寫所存在的費用就會完全不一樣,如果還需要律師進行代為訴訟的話,那麼就還需要支付一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可以多諮詢一下,只有協商好才能更快的為自己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