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訴訟離婚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

離婚1.71W

一、訴訟離婚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

訴訟離婚女方能得到什麼補償?

離婚女方一般不能得到賠償。但如果,男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女方有權請求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六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二、訴訟離婚的時間是多長?

訴訟離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需要三個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麼?

去法院訴訟離婚程序是:

(一)起訴。

(二)調解。

調解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

(三)審理與判決。

對於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作出涉及到離婚與否以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的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訴訟離婚一共有三個階段:申請起訴階段;庭前調解階段;審理判處階段。如果是適用的普通程序,那麼離婚案件就需要六個月左右的時間來結束,簡易程序的話時間要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