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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離婚的話我要怎麼才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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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要離婚的話我要怎麼才能離婚?

想要離婚的話我要怎麼才能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協議離婚。一種方式是通過訴訟途徑起訴離婚。兩種方式。首選,可以採用協商的方式進行離婚。但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對離婚與否,財產分割,債務分擔等達成一意見。否則就無法協商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訴訟離婚去被告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

(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並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採用這種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怎樣做才能儘快離婚?

(一)協議離婚

最快的離婚方式是辦理協議離婚,離婚手續當天就可以辦理完畢,協議離婚的具體法律程序是:

第一步: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合意。可以自己寫或聘請律師代書一份離婚協議,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

第二步:到婚姻登記機關提供相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要求離婚

第三步:辦理相關手續,領取離婚證。

第四步:領取離婚證後,不能再起訴離婚,但對婚內財產沒有分割的部分(或離婚時一方故意隱瞞的財產起訴分割。

(二)訴訟離婚

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則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離婚。如果在離婚訴訟中,原告方提供不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第一次起訴的話法院是很有可能不判離婚的。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要六個月後才可以重新起訴,大大延長了離婚的時間。所以起訴方要想盡快辦理離婚就應當提前準備好相關證據。

採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並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協議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於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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