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如果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樣才能離婚?

離婚2.82W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民法典》第1079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如果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樣才能離婚?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綜上所述,離婚案件屬於民事案件,夫妻一方不能參加訴訟程序的話,起訴離婚可以委託別人代理。像律師、法律工作者、本人近親屬等,都可以成為離婚訴訟代理人。由於起訴離婚涉及到財產分割,當事人最好還是請律師協助,這樣可以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多分些財產。

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是我國的兩種法定的離婚方式,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在遇到相關的離婚訴訟的情形的時候,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離婚的財產權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