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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幾天會判,審理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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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因為感情不和或其他家庭矛盾導致婚姻生活不能繼續,很多人都會選擇離婚。如果協議離婚無法達成共識,那麼就需要向法院提交訴訟離婚申請。那麼,一旦提交申請,整個過程大概需要多久?離婚訴訟幾天會判?接下來小編對此進行詳細介紹,供您參考。

離婚訴訟幾天會判?審理期限多久?

一、訴訟離婚多久判決?

1、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2、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4、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包括哪些?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户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通過小編簡單介紹,大家應該清楚了起訴離婚起訴書交到什麼地方。按照規定,離婚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提交離婚起訴書。並且要攜帶身份證、户口本、結婚證、證明感情破裂的證據、共同財產清單等資料,順利的話,法院會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結,做出離婚判決。

通過小編的資料收集和彙總,大家應該清楚了離婚訴訟幾天會判以及關於離婚證據的收集相關法律知識。訴訟離婚如果順利的話,一般三個月內就可以審理完成,法院做出最終判決。希望上述回答解決了您的疑惑,其他相關問題,歡迎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