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民法典中涉外婚姻怎麼訴訟離婚

離婚1.21W
民法典中涉外婚姻怎麼訴訟離婚
律師解析:涉外婚姻,可以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
如外國一方當事人能夠在中國參加訴訟,可以不用委託代理人,自己直接參加訴訟,也可以委託代理人蔘加訴訟,但本人也要參加訴訟。
如該外國人不能在中國參加訴訟,他應當在中國聘請委託代理人,其授權方式應為特別授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