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離婚

離婚了判決後的孩子可以要回來不?

離婚2.47W

一、離婚了判決後的孩子可以要回來不?

離婚了判決後的孩子可以要回來不?

離婚幾年後,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出現撫養方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等情形時,可以要回子女撫養權。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大多情況下,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怎樣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大多情況下,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因此,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中孩子撫養權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當有一方對孩子學習、生活最為有利,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孩子的意見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孩子的意見也是相當重要的。

離婚的時候,已經將孩子的培養權問題作出了判決之後並不意味着孩子撫養權就不能夠變更,只要符合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特定情形,依然是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的,這是屬於法律當中所支持的情形。

標籤:判決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