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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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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離婚協議書
雙方協商好自願離婚的,在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之前需要寫好離婚協議書,可手寫也可打印,在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處需要存檔一份離婚協議書。那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呢?由於離婚協議條款較多,在此就主要的幾個方面來闡述:
第一部分、首先應當寫清楚離婚男女雙方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等。 第二部分、寫明雙方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登記機關、離婚原因等信息。
第三部分、表明男女雙方為自願離婚。一般表述為:“男女(或甲乙)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有未成年子女的,應寫明子女身份信息、撫養歸屬、探望權等相關問題。
第四部分、寫明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和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
第五部分、雙方確認除第四部分列舉的財產外,沒有其他財產。如果離婚時,一方有隱匿財產、偽造債務等行為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隱匿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應自動放棄該權利。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部分、應當寫明在離婚時若一方存在生活困難等問題另一方要給予適當幫助。
第七部分、寫明過錯方自願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補償多少。
第八部分、約定好違約責任。
第九部分、認為有必要的其他約定。主要是把協議的內容儘可能的列舉出來 ,以維護雙方權利。 最後寫上籤訂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標籤:離婚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