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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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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到法院起訴離婚的時候,要求符合規定的條件,並且此時還要準備好相應的材料,當然作為提起訴訟的一方這個時候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才行。那一般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呢?而審理離婚案件一般又需要多長時間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麼的,要另行交費。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説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二、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適用哪種程序: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説,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少錢了吧。這個時候涉及到的主要是案件的受理費,要是訴訟過程中需要進行鑑定的話,那麼費用就是格外的了。當然,在原告撤訴或者調解結案的情況下,這個費用會減半進行收取。

標籤:法院 起訴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