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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下來離婚判給誰?

離婚2.86W

一、孩子生下來離婚判給誰

孩子生下來離婚判給誰?

在離婚時,應當根據孩子和父母的情況來決定判給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父母在離婚時,雙方對孩子的撫養問題達不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進行判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決,一般對於未滿2週歲的孩子,一般直接判給母親,母親有不能撫養情況的,才會判給父親;已滿2週歲的孩子,人民法院會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誰的情況更好,孩子就判給誰,其中孩子是已滿8週歲的,人民法院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考慮孩子的意見 ,看孩子願意跟誰一起生活,孩子就會判給誰,除非該方有不能撫養的情形。

二、未滿2週歲的孩子,可以由父親撫養的情形

未滿2週歲的孩子,一般由母親撫養,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父母雙方在離婚時,孩子是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雙方應當對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約定,無法約定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會根據孩子的情況來判決。未滿2週歲的,會判給母親,已滿2週歲的,會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已滿8週歲的,會詢問孩子願意和誰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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