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審不離二審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一、離婚一審不離二審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一審不離二審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共同財產怎麼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一審人民法院之所以沒有判決解除夫妻關係,肯定是因為原告提交的證據不夠充分,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應該依據證據作出判決,不能只憑原告的口頭之詞解除夫妻的婚姻關係,二審作出的判決結果通常就是最終結果了。
-
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會減免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家庭暴力的訴訟費用一般不會減免。但屬於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管理站,國家規定的優撫、安置對象,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社會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人,申請司法救助的情況下,可以主張減免。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
-
小三懷孕了小三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律師解析:首先,對於小三的身份法律是不保護的,是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不為社會及法律所倡導,是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其次,對於小三可能還要區分一些情況,如果是主動成為小三的,想要維權比較困難,常見的做法是通過協商,與有關係的夫妻雙方或者夫妻中的男方進行協商,索...
-
婚前隱瞞艾滋病能否認定婚姻無效?
律師解析:婚前隱瞞艾滋病不能認定婚姻無效但夫妻一方婚前隱瞞艾滋病,婚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婚前隱瞞艾滋病不能認定為婚姻無效,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
-
法院進行離婚財產分配遵循什麼原則呢
律師解析:1.男女平等原則: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民法典》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