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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哪裏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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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日常的生活當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摩擦和矛盾。雖然發生矛盾是在所難免的,但是如何收場卻是一門生活學問,往往就是有很多一部分人不能夠處理好這些矛盾,會選擇離婚。在離婚的時候,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不成,只好通過起訴離婚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起訴離婚哪裏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離婚哪裏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起訴離婚哪裏辦理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一、起訴離婚到哪裏辦理?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但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被勞動教養或者被監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6、非軍人對非文職軍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7、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8、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離婚訴訟程序怎麼走?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4)結婚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則由你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你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其中,《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了准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首先起訴離婚要到哪裏辦理是根據生活當中不同的情況來分別進行裁定的。比如説一般情況下起訴離婚的話,應該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是如果是軍婚或者是其他情況的話,管轄地就又不一樣了。離婚訴訟的程序,小編也在上文為大家進行了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