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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和身份證姓名不一樣怎麼處理

結婚證2.85W

一,結婚證和身份證姓名不一樣怎麼處理

結婚證和身份證姓名不一樣怎麼處理

先到你們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查閲你的結婚登記檔案,查明你結婚證和户口本、身份證名字不一樣的原因。

1、如果是民政局寫把結婚證姓名錯了,你們可以持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結婚登記查檔證明,和三張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或現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補領結婚證。

2、如果是你們結婚登記後更改了姓名,你們可以持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結婚登記查檔證明,和三張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姓名證明,到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或現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補領結婚證。

一般材料齊全,當場可以補發給你們結婚證。

二,領取要求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領取結婚證的法定條件:雙方自願、均無配偶,男滿22週歲、女滿20週歲,雙方非直系血親、非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我國的《婚姻法》倡導婚姻自由,按理來説每個人都具有結婚的權利,其實不然,按照我國的法律規,至少以下幾種人不具備結婚的條件: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説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説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為能力的人倒不是説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結婚證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樣,一般情況下就是操作失誤所導致,所以自己需要學會積極的運用有關法律知識,進行問題的直接解決,不過只要自己操作得當,問題的解決難度就不會太大,畢竟有關程序的審核更為麻煩,只要環節處置合理就可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