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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影響孩子出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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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影響孩子出國嗎?

一、結婚證丟失影響孩子出國嗎?

結婚證丟失不會影響孩子出國,只要在出國前補辦結婚證。或者在出國時用户口本和身份證證明就好了。

補辦結婚證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證,然後一般按以下程序進行:

1、雙方當事人夫妻關係仍在存續(當事人離婚或已經喪偶的不予補發)。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後到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初審;

2、對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補領結婚手續;

3、頒發補領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二、辦理小孩出生證的流程

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户口地址需與户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户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户口本原件(集體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帶複印件)、生育服務證或結婚證(未婚者需嬰兒父母寫未婚申明),另需帶上出院通知單。

4、 根據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證件不齊不能辦理出生證明。

5、 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嬰兒父母只來一位辦理即可)。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衞 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正頁。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衞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依據法律規定,沒有結婚證孩子也可以出國留學。如果是成年人出國留學只需要帶護照等證件;如果是未成年人出國留學,需要父母資助的。需要申請人或擔保人有足夠的經濟來源。有合法的收入保證。父母資助的資助證明等。

標籤:出國 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