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予登記結婚,結婚登記能否委託代理
一、不予結婚登記的的情形有哪些
男女雙方均已達到法定婚齡,且無他人強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雙方申請結婚完全是自願的,符合民法典規定申請結婚的條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記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
這是因為:直系血親和三代旁系血親的婚姻,均屬近親婚配,其結果是使後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態基因,使一些隱性遺傳學疾病發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啞、先天性魚鱗病、先天性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脊柱裂、癲癇等,為提高全民素質,減少遺傳性疾病的發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間的近親婚配是十分必要的。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主要是指嚴重遺傳性疾病。是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喪失自理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直系血親和三代旁系血親;雙方均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為“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結婚的疾病”。
二、結婚登記能否委託代理
結婚登記,不能請人代理,必須由申請結婚的雙方婚姻當事人親自到縣以上民政部門結婚登記機關登記,其他任何人不能代為行使這種民事權利。
代理,是一種民事活動,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在授權範圍內,由被代理人對由此而產生的民事責任負責的法律制度,這種制度只適用限於不具有人身性質的行為。以下四種活動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一)意思表示具有嚴格的人身性質,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由其親自表示,如遺囑結婚登記;
(二)具有嚴格人身性質的債務,如特定演員的演出合同;
(三)當事人約定不得代理的行為;
(四)違法行為。
結婚登記,是一種意思表示十分嚴格的人身性質的民事行為,它涉及到夫妻間的權利、義務等一系列人身和財產關係,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由當事人親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
如果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的一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親自到場,可在雙方當事人指定的時間、地點,請求婚姻登記機關現場登記。
雙方當事人親自進行登記,還可以避免包辦、強迫、買賣、干涉婚姻自由等違法婚姻的發生。
-
再婚需要什麼辦理條件
律師解析: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2、結婚年齡:男方年滿22週歲,女方年滿20週歲;3、雙方均無配偶,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
二婚與軍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律師解析:1、由軍人向單位提交結婚申請表2、結婚申請經逐級審批同意後,政治部門向非軍人單位發調函審查3、非軍人單位審查情況返回部隊,經部隊審查合格後通知軍人單位4、向軍人單位遞交申請結婚表(男女各一張)5、男女雙方進行婚前檢查(必須進行),並向軍人單位提交體檢...
-
結婚登記網上隨時預約
律師解析:結婚的法定程序的規定: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
-
什麼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
律師解析:如下情況下是禁止結婚的: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即男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早於二十週歲;2、雙方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3、一方或雙方具有合法有效,且尚存續的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