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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關係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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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關係如何處理

男女未婚而居住在一起的,我們一般稱之為非法同居,此時雙方也就存在一個非法同居關係。而這種關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時要是解除非法同居關係的話,也是一個比較大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就非法同居關係處理的問題,為您做詳細分析。

一、非法同居關係如何處理

非法同居關係的處理:

1、非法同居關係自行解除。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可訴訟解決。

2、解除同居關係的子女撫養:可比照離婚糾紛中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

3、解除同居關係的財產分割: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可認定事實婚姻關係的情形: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如何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有兩種方式:

(一)、以協議方式解除

同居是雙方自願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在雙方不願意繼續同居時,雙方簽訂解除同居關係協議,就同居期間的財產、債務,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項做出妥善處理,雖法律未明文規定可以通過協議解除同居關係,因此種協議未違反法律,可以達到解除同居關係的目的,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但同居畢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為了做到穩妥,特別是考慮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以及以後再婚等問題,建議同居雙方通過訴訟方式解除同居關係。

(二)、以訴訟方式解除

第一種情況: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只要男女雙方補辦登記,就按夫妻離婚規定來處理。

第二種情況:如果未補辦結婚登記,按非法同居關係來處理,大體上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撫養: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間財產處理: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3、同居期間債務: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4、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分割財產時,應予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幫助。

5、繼承遺產: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且符合繼承法第14條規定的,可以根據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對於非法同居關係,要是男女之間一直保持這個關係的話,那麼法律也是不予保護的,此時雙方對非法同居期間所生的子女都具有法定的撫養義務。而日後要是解除了非法同居關係的話,那麼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債務等等也是需要作出處理的。更多非法同居方面的內容,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網站的其他欄目進行了解。

標籤:非法 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