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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失怎麼補

結婚2.6W
結婚證丟失怎麼補
律師解析:結婚證丟了,補辦結婚證的流程:
1、持户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出示並提交結婚證丟失證明、《夫妻關係證明書》和其他相關資料;
3、婚姻登記機關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