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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結婚要花多少錢?

結婚1.04W

一、法律規定結婚要花多少錢?

法律規定結婚要花多少錢?

法律規定結婚要花多少錢應當是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的,僅僅是辦理結婚證件的話,大概工本費用在十幾元到幾十元左右,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可以到民政部門提出信息,然後要求相關的工作機關來進行更改。

當事人以結婚登記程序存在問題(瑕疵)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認為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其他結婚登記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要結婚的話,所花費的錢財大部分都是在彩禮和嫁粧或者説是辦理婚宴方面,而真正的結婚辦理結婚證件並不需要多少錢,只需要幾十元工本費,自帶照片的話,那就不需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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