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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精神病治療期間可以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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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有精神病治療期間可以離婚嗎?

一、妻子有精神病治療期間可以離婚嗎?

妻子有精神病治療期間可以離婚的,精神病人是不能夠辦理協議離婚的,因為精神病人在法律上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即沒有控制能力和辨認能力,自己不能夠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這樣的人離婚必須通過訴訟,由法院來判決,這是對精神病人利益的保護,避免精神病人因為被誘導而“被離婚”。在審判實踐中,法院在判決准予精神病人離婚的同時,也往往會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基本生活水平、一方收入多少、家庭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子女負擔等各方面因素,判決無病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經濟幫助。

二、法律規定,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故你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應予以支持。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規定不以一方付出較多或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只是一方生活苦難為前提,是夫妻間互相撫養義務的衍生,故如果你妻子在要求支付一定的費用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雖然此時妻子的精神已經不正常了,無法協議離婚。在這樣的情況下丈夫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而在達到了訴訟離。

在我們國家結婚之前都需要做相關的婚前體檢,就是為了排除一些疾病,這樣的話結婚之後就不會有一些困難,但是結婚之後精神發現一些狀況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來進行離婚的,只不過在道德方面可能會受到他人的譴責,覺得自己不幫助妻子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