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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財產離婚怎麼分

夫妻財產離婚分配方式如下:
1、雙方有婚姻財產約定的,以雙方約定為準;
2、雙方沒有約定但通過協商達成了財產分割一致的,以協商結果為準;
3、如果雙方沒有婚姻財產約定或雙方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此時,一般會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則進行分割,同時根據適當照顧女方、子女、無過錯方的原則公平分割。
比如,如果是因為一方有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比如重婚,家暴,嚴重的外遇,以及和他人同居等等,那麼對於過錯一方,可以適當的少分財產。
沒有法定過錯的情況下,法院通常對於共同財產是平分的,雖然有照顧女方或者撫養子女方的法律規定,但實踐操作中,差異並不明顯。

法律依據

夫妻財產離婚怎麼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標籤:離婚 夫妻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