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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恐嚇小孩怎麼定罪?

一、大人恐嚇小孩怎麼定罪?

大人恐嚇小孩怎麼定罪?

大人恐嚇小孩情節嚴重的就是尋釁滋事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二、民事訴訟被他人恐嚇怎麼處理?

“別人多次恐嚇”情節輕微的,不構成犯罪,也不屬於民事案件,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處於警告罰款甚至治安拘留,若情節嚴重,造成正常的社會秩序或者人身傷害的,可以根據《刑法》第293條之規定,構成“尋釁滋事罪”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注意,事實上我國法律裏面是沒有恐嚇罪這一條的,恐嚇被包含在上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情節嚴重的歸於【尋釁滋事罪】中

如果在民事訴訟期間遭到了對方的恐嚇威脅的話,可以進行報警處理,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有六個月的期限。恐嚇他人的會被治安拘留十天左右,還要承擔民事處罰。

標籤:恐嚇 定罪 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