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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身份證幾天能辦好?

一、臨時身份證幾天能辦好?

臨時身份證幾天能辦好?

1、臨時身份證三天左右就能辦好

《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辦理,並在收到申請後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給申領人。

2、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3、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二、如何申領暫時居民身份證?

1、暫時居民身份證的申領目標為:公民在處理申領、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等候期間,急需運用居民身份證的。

2、由自己帶着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請求處理暫時身份證。

3、受理窗口受理後直接打印《暫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掛號表》。

4、申領人在《暫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掛號表》上簽字承認,交納證件工本費,收取《暫時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和收費收據。

5、3天后自己帶着《暫時居民身份證收取憑據》到指定地址收取證件。

6、申領人收取居民身份證時,需將曾經申領的法換領居民身份證前,在其有用期內,持續有用。

現實生活之中,參加考試、購買火車票等,都會用到身份證,公民在發現自己的身份證丟失之後,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身份證的補辦請求,若是急需使用身份證的,也可以提出辦理臨時身份證的請求。辦理者,需要按照申請受理部門職員的提示,繳納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