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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若一方無法支付賠償怎麼辦?

離婚若一方無法支付賠償怎麼辦?

一、離婚若一方無法支付賠償怎麼辦?

離婚若一方無法支付賠償可以和對方協商分期付款。男女離婚後一方未支付離婚損害賠償和違約金的,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相關款項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二、離婚損害賠償什麼時候提出

(1)離婚損害賠償只能由無過錯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離婚訴訟時或離婚後一年內提起,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國現行法律不支持婚內賠償。

(2)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離婚案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如離婚時未提起,離婚後不能再單獨就損害賠償提起請求。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離婚的同時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4)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在離婚後一審內另行起訴。

(5)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持。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關於離婚方面的一些問題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比如説根據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如果存在着重婚或與他人同居這樣的一種情況,是可以有無過錯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並且人民法院是需要對於這種情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