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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有孩子了怎麼歸還彩禮錢?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了怎麼歸還彩禮錢?

一、沒有結婚證有孩子了怎麼歸還彩禮錢?

沒有結婚證有孩子了可能需要全額歸還彩禮錢。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裏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二、彩禮錢返還範圍是怎樣的?

(1)理論上關於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為一經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佔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佔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據不當得利返還對方。由此可知彩禮錢是需要返還男方的。

(2)在現實生活中,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卻事實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亂終棄,要解除婚約,這時應權衡雙方利益,本着保護婦女,保護弱者的原則,在彩禮返還數額上,可酌情減少。在實踐中也存在這樣的情況,即雙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關係,以未辦理結婚手續為由,要求返還彩禮,此時若女方已將所收彩禮用於同居後共同生活的,也可減少返還數目或不予返還。

現實生活之中雙方雖然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卻生育了孩子的情形是時有發生的。如果男女雙方有結婚的意願,並且男方向女方支付了彩禮,但是後期由於各種原因並沒有向民政部門提出結婚登記請求,或者提出此請求但並沒有獲得結婚證的,女方有可能需要將收取到的結婚證全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