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遺產繼承除了公證還有其他方式嗎?
放棄遺產繼承除了公證還有其他方式,就是可以直接通過書面的方式寫清楚放棄繼承的內容。繼承人放棄繼承,可以委託他人到辦理繼承的公證處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可以在繼承公證書上由代理人代替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
《公證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二、如何放棄財產繼承權?
財產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是一種資格,具有專屬性,不能放棄。在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沒有效力,因為這時其享有的是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不能放棄。
2、遺產分割後,作出放棄繼承權意思表示的,其所放棄的不是繼承權,而是財產所有權。
3、如果放棄繼承權會損害第三人利益的,則不得放棄。例如,負有扶養、撫養、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提出放棄繼承權以免除其法定義務為條件,或者放棄繼承權後無法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4、繼承開始後,繼承人在遺產處理前沒有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為接受繼承。
5、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可以用口頭方式或書面方式向其他繼承人作出,但是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須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在訴訟中,繼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表示放棄繼承。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人民法院要製作筆錄,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簽名。另外,放棄不動產的繼承權,需要進行公證。
6、放棄繼承權不能附加條件。
7、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由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
放棄繼承權應該是自己心甘情願做出的決定,不能是受到別人的脅迫,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放棄了繼承權,而且,放棄繼承權的情況下也應該出具書面協議,不然的話,空口無憑,可能當時放棄了繼承權,到時候又突然要依法繼承遺產,這樣就很麻煩了。
在當代的社會關於繼承權方面發生一些糾紛的話,選擇到人民法院來起訴完全是可以的,如果在遺產分割之前其中一方當事人表明放棄繼承的話,是需要有相關的書面文件來予以證明的,並且關於這個書面的放棄遺產繼承,完全是可以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
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多長時間內有效期
一、民法典中離婚協議書多長時間內有效期民法典規定,辦理離婚登記後離婚協議書生效,而離婚協議書是長期有效的,可以在3年內向法院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
-
居住權能轉讓和繼承嗎
一、居住權能轉讓和繼承嗎居住權,是用益物權的一種,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可以根據遺囑或者遺贈,也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居住權具有專屬性,我國民法規定,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民法典》百六十九條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
-
復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協議還有沒有效
一、復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協議還有沒有效復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協議無效。復婚後,孩子由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撫養協議自動失效。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
-
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
一、民法典中如何執行境外的離婚財產法院對離婚轉移財產案件進行判決後,如果財產在國外銀行的,人民法院可以申請司法協助,請求外國司法機構協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六條國際民事司法協助的內容和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