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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軌後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包括什麼?

妻子出軌後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包括什麼?
一、妻子出軌後離婚財產分割的方式包括什麼?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是因為女方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女方的出軌行為,那女方就屬於過錯方,此時財產的分配可以偏向於老公方。根據訴訟中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説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女方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如果兩人在財產分割上沒有分歧,孩子的撫養權也沒有分歧,那麼就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先寫好離婚協議書,並在離婚協議中寫明夫妻財產怎麼分割、孩子的撫養權歸誰,這些都是雙方協商的結果。離婚協議書寫好後就可以帶着身份證、户口簿、結婚證、照片等資料到當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所有資料填好後,婚姻登記處會對資料進行審核,會問相關問題,如實回答沒有問題後就准予離婚,發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協議離婚是一種和平解決的方式。

而訴訟離婚的程序就要複雜得多,一方去法院提起訴訟,填寫訴狀,寫明要的財產怎麼分割、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法院會根據資料來審核,覺得合理就會接受訴訟。接下來就是比較長的過程了,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就會開庭審理判決,整個過程需要好幾個月。

二、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

(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説,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

無過錯方作為原告提起離婚訴訟,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後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於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 賠償訴訟。

如果是因為一方出軌導致離婚的,此時夫妻雙方是可以對夫妻之間的財產分割首先協商處理的,如果是夫妻雙方協商不成的,此時任何一方都是有權向我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此時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會結合夫妻之間的具體情況對財產進行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