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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分割財產有什麼意思?

離婚不分割財產有什麼意思?

一、離婚不分割財產有什麼意思?

離婚不分割財產有的意思是雙方當事人解除夫妻關係,但是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民政局協議離婚,可以暫時不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八條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二、怎樣分割離婚財產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離婚的時候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一致的意見,然後到當地的民政部門來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還有就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問題不能夠達成一致的話,可以暫時在離婚協議書當中不作出決定,之後發生糾紛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標籤:分割 離婚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