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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要寫存款數額嗎

一、離婚協議要寫存款數額嗎?

離婚協議要寫存款數額嗎

離婚協議一般要寫存款數額,因為離婚協議要寫清楚財產分割條款,一般離婚協議要載明的內容包括:

(1)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

(2)自願離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約定;

(4)債權歸屬及債務承擔的約定;

(5)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數額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約定。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願。

(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

(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主管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是合法登記的夫妻。

三、無法協議離婚起訴離婚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無法協議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五、夫妻離婚怎麼確定子女撫養費標準?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綜上所述,法律也沒有規定過離婚協議書中必須要寫存款數額,不是所有的夫妻離婚時都涉及財產分割,有些夫妻有婚內財產協議,離婚協議書中就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擬定相關條款,涉及到財產分割的,一定要寫清楚夫妻共有財產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