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父母遺產一子女去世怎繼承?

父母遺產一子女去世怎繼承?

一、父母遺產一子女去世怎繼承?

如果房產第一繼承人的子女也死了的,還有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的,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

如果沒有的,由第二順位繼承人繼承,如果確實沒有繼承人的,遺產歸國家或者組織所有。

二、法定繼承人範圍有哪些?

我國法定繼承人的範圍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此外,依《民法典》的規定,死於被繼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親可作為代為繼承人。由此可見,夫妻、父母子女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需要提醒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如何認定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是否盡了主要贍養,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被繼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三、遺產的繼承方式有哪些?

(一)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二)遺贈,即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三)遺贈扶養協議,即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負擔被繼承人生養死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後轉歸扶養人所有。該方式主要出現在老人無人贍養的情況下。

(四)法定繼承,即在上面三種情況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的遺產分配順序。

因此如果是父母有遺產的,通常都是由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但如果是子女在還沒有繼承遺產時就去世了,這時候就可能用到代位繼承,主要是看該父母是否有繼承人,如果該父母有繼承人,那麼他們的子女可以作為代為繼承人繼承他們沒有繼承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