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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貸款離婚怎麼分?

買房子貸款離婚怎麼分?

一、買房子貸款離婚怎麼分?

貸款的房子如果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分配方式,協商不成,由法院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屬於個人財產的,則不用分配,誰的財產就歸誰。

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

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用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離婚時房產歸婚前貸款方所有,未還貸的部分視為貸款方的,雙方婚後共同財產支付的數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獲得房產的一方進行補償。也就是説,婚前貸款買房,歸屬婚前貸款買房的一方,並向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離婚財產可以分給孩子嗎?

不可以,一般來説,家庭財產是由夫妻兩人通過勞動積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參加勞動,無經濟收入,因此,在父母離婚時,未成年的孩子無權分得家產。

當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獲得個人財產,並受到法律保護。因此,夫妻雙方離婚時,不能將屬於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夫妻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貸款買的房子可以協商分割,離婚的財產不可以分給孩子,不符合法律上的要求,夫妻雙方對於婚內財產擁有平等處分的權利,離婚時需要協商分割這部分財產,若是存在無法協商的情況,也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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