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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男方悔婚可以退彩禮嗎?

彩禮1.21W

沒領結婚證男方悔婚可以退彩禮嗎?

一、沒領結婚證男方悔婚可以退彩禮嗎?

沒領結婚證是可以退彩禮的,因為男女雙方並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在法律上男女雙方並不存在婚姻關係,只是普通的戀愛同居關係,也就是説男女雙方不存在離婚的説法。男女雙方現在想分開就可以直接分開,與誰結婚也是自由的,不會因為男女雙方辦過酒席或者舉行過婚禮儀式就認定法律上的婚姻關係。 彩禮返還有一定的條件,人民法院支持返還彩禮的情形有以下幾點: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沒有結婚;

2.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這裏返還的必須是彩禮,而彩禮必須是基於當地習俗、以結婚為目的給的財產,不具有這些性質是不需要返還的。

二、司法解釋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

《解釋(一)》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彩禮是否可以退還應當根據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三個條件來進行認定,對於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情況,就是可以退還彩禮的。在司法實踐中,由於彩禮的行為屬於民間風俗,所以還需要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避免造成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