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彩禮怎麼返,有什麼返還原則?
彩禮退還的原則是這樣的:如果彩禮已用於購置男女雙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實上已經轉換為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或者已在男女雙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麼這部分彩禮就不用返還了。只返還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消耗的部分。如果雙方領證了但是未在一起生活的也是需要返還彩禮。處理涉及彩禮返還的案件時,就應當返還的範圍而言,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換為夫妻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併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
彩禮不予返還的幾種情況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並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誌。其次,兩年的限制主要是基於訴權的時限原則。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都是希望長期共同生活,如果雙方不辦結婚登記同居生活時間較短,雙方訂立婚約的目的沒有實現,那麼彩禮還是需要返還的。同居生活的時間限制,主要還是參照訴訟時效的規定來確定。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男女雙方同居生活雖然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雙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家庭。如果雙方解除這種所謂的“婚姻”關係,將會給女方造成更大的傷害。因此,確定這種情況下彩禮不再返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禮已經在共同生活中花費掉,其權利的客體已經不存在,屬於返還不能;另一方面彩禮用於共同生活,事實上已經與“夫妻”共同財產相混同,也不應當返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因為男女雙方訂立婚約後,就以未婚夫妻的名義交往,在交往過程中,雙方都在為將來締結婚姻做着準備,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會給對方帶來很大的痛苦。這種情況下婚約的解除並不是當事人的意願,如果再將彩禮予以返還,就有點不近人情,與風俗習慣相違背。這裏需要註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
因此離婚退還彩禮的時候要考慮到各種情況,比如説是否領取結婚早,是否雙方進行同居都要予以考慮在內,法院對於經濟困難也是有一定的認定標準的。如果法院要求退還彩禮,對方不予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
彩禮返還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結婚前要給彩禮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習俗,但是有些給過彩禮之後又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在一起,這時候就要涉及到彩禮返還問題。但是是否返還彩禮這給我問題是有地區差異的,並且每個地方對於認定需要返還彩禮的條件也不一樣。如果想要知道是不是要返還彩禮,首先要確定的就...
-
彩禮起訴能在外省起訴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不可以異地起訴退彩禮的,退還彩禮一般是在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有證據表明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法律依...
-
分手了禮金要還嗎
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1、如果禮金屬於彩禮,且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彩禮是需要退還的。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2、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
離婚糾紛中能否返還彩禮
律師解析:1、離婚訴訟中,一般不需要退還男方婚前支付的彩禮。男方在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通常視為對女方的贈與,雙方無特別約定的,該彩禮就屬於女方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知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彩禮並導致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