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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子女進行財產分配協議範例怎麼寫?

對子女進行財產分配協議範例怎麼寫?

一、對子女進行財產分配協議範例怎麼寫?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財產分割合同(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

二、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

立約人:

男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女方:(性別、年齡、民族、單位、住址)

見證人:

高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_________(男)與_________(女)自______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_________,存款________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裏的財物_______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女方所有。

2、_________,__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_________,_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_______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_(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着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

男方(簽字):_________ 女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遺產分配的原則有哪些

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指的是在法定繼承中確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分得的遺產份額的基本準則。繼承法第13條對法定繼承的遺產分配原則做了明確規定,我們應從以下兩個方面來理解: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均等。這是法定繼承中遺產分配的一般原則,即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該平均分配遺產。該法條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

2、特殊情況下法定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可以不均等。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特殊情況”主要是指: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給予照顧。繼承人只有同時具備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情形時,才能在遺產分配時中給予照顧,而且一旦具備了這兩個條件就應當給予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不是應該多分,不具有強制性。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該不分或少分,這是繼承法中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的重要體現。繼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應不分或少分遺產: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條件;不盡扶養義務;繼承人協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綜上所述,家庭財產的分割包括夫妻之間、子女之間、遺囑分割等多種形式,對於子女之間的財產分割,主要是對於父母之間遺留下的財產進行分割,可以參照以上進行分割,分割的原則將根據以上兩種情況進行,如繼承的順序、子女的家庭情況等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