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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離婚財產是怎樣操作的

男方離婚財產是怎樣操作的

一,男方離婚財產是怎樣操作的

協議分割,一般一人一半。協議不成可以由法院判決,一般是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也就是照顧子女的一方有可能多分。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約定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二,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離婚財產問題的解決需要自己結合實際的情況進行一定不的諮詢,畢竟問題的處理會有不小的歧義,具體的處理方式需要進行協商,一旦無法達到共同的協議,那麼就需要通過司法程序來進行操作,因此自己需要積極的關注有關的條例,進而有利於問題的處理。

標籤:男方 財產 離婚